關于婚姻如何溝通!
婚姻學家約翰高特曼說,會使用建設性技巧處理沖突的人對他們的關系,和他們沖突的結果都比以前更滿意了。
超過二十年的研究顯示:不論快樂和不快樂的婚姻都會存在沖突,但他們處理沖突的方式卻截然不同。
一個持續九年的研究發現,不快樂的伴侶的爭論方式是破壞性的。
這種破壞性有5個方面。
1.導向:他們更關注自我防衛而不是以問題為導向;
2.傾聽:他們不能仔細地傾聽彼此;
3.同理心:對伴侶只有一點點或者完全沒有同理心;
4.中立:使用評價性的“你”的語言;
5.冷讀:忽視對方的非語言信息等。
那些婚姻滿意的伴侶在爭論時,則用不同的方式思考和溝通。
他們的溝通也有5大特點。
1.求同存異:他們認為有不同的意見是關系健康正常的標志,
2.意志力:并且他們認為需要直面沖突。
3.彈性vs技巧:盡管他們也會發生強烈的爭論,但是他們會使用一些技巧,比如知覺檢核去找出對方在想什么;(關于知覺核查技術,我們在溝通力的第一階和第二階都講過,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去聽。)
4.視角的討論:與此同時他們也會讓對方知道他們是從爭論的另外一面去理解的。
5.認錯的能力:此外,他們愿意承認自己的錯誤,這不僅有助于關系的和諧,也有助于解決手邊的問題。